安徽出臺中小學幼兒園師德考核辦法 |
2019-11-28 16:54:27 稿件來源:安徽網 |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中小學教師不能擅自兼職和兼薪;幼兒園不得提前教授小學課程;中小學幼兒園老師都不得侮辱、虐待學生……昨日,省教育廳修訂《安徽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業(yè)道德考核辦法》,對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的師德規(guī)范行為各劃出13 條紅線。同時,家長和學生也將適當參與教師職業(yè)道德考核評價。 師德考核與評先獎金直接掛鉤 根據辦法,除了自我評價和學校內部互相評價外,學生和家長的評價意見也將納入教師考核。中小學校以班級為單位,組織學生對教師進行評議。小學低年級教師根據教育對象的特點,采取適當方式進行,學生評議所占比重由學校研究決定。幼兒園教師不組織開展幼兒評議。家長評議由學??己诵〗M采取適當方式組織進行。 師德考核結果分為合格、不合格兩個等次。這將和老師的評先、獎金直接掛鉤。據悉,考核結果將作為教師資格定期登記注冊、年度考核、職稱評聘、推優(yōu)評先、表彰獎勵、獎勵性績效工資發(fā)放等的重要依據。師德考核等次為合格的,方可在當年績效考核和教師年度考核中評為優(yōu)秀等次。師德考核不合格的,當年績效考核和教師年度考核定為不合格,當年不得晉升職務和崗位等級,不得推優(yōu)評先,并按有關規(guī)定扣發(fā)績效工資,必要時可調整工作崗位。 遇危險自行逃離視為違反師德 如果出現違反師德的情況,則在考核結果以外出臺了具體的處理辦法。針對中小學教師,新修訂的師德考核辦法劃出了13條紅線,例如在教育教學活動中及其他場合有損害黨中央權威、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行;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違背社會公序良俗;通過課堂、論壇、講座、信息網絡及其他渠道發(fā)表、轉發(fā)錯誤觀點,或編造散布虛假信息、不良信息;違反教學紀律,敷衍教學,或擅自從事影響教育教學本職工作的兼職兼薪行為;在工作期間玩忽職守、消極怠工,或空崗、未經批準擅自找人替班,或在課堂上從事非教育教學和管理行為。 對于少數教師體罰學生的現象,辦法也明確了具體違規(guī)行為,包括歧視、侮辱學生,虐待、傷害學生等。 此外,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遇突發(fā)事件、面臨危險時,不顧學生安危,擅離職守,自行逃離;與學生發(fā)生不正當關系,有任何形式的猥褻、性騷擾行為;在招生、考試、競賽、推優(yōu)、保送及績效考核、崗位聘用、職稱評聘、評優(yōu)評獎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不遵守學術道德規(guī)范,抄襲、剽竊、篡改、侵吞他人研究成果,或提供偽造的學術成果;索要、收受學生及家長財物或參加由學生及家長付費的宴請、旅游、娛樂休閑等活動,向學生推銷圖書報刊、教輔材料、社會保險或利用家長資源謀取私利;組織、參與有償補課,或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等行為,均被視為違反師德。 幼師提前教小學知識將被處理 除了中小學,我省新制定出臺了幼師職業(yè)道德考核辦法。提前教授小學內容;變相歧視、虐待幼兒;組織幼兒參加營利性演出等行為均被納入違反師德范圍。 據悉,幼兒園教師違反職業(yè)道德行為包括:在保教活動中及其他場合有損害黨中央權威和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行;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違背社會公序良俗;通過保教活動、論壇、講座、信息網絡及其他渠道發(fā)表、轉發(fā)錯誤觀點,或編造散布虛假信息、不良信息;在工作期間玩忽職守、消極怠工,或擅自離崗、曠工、找人替班,利用職務之便兼職兼薪,或在保教活動中從事非保教和管理行為;在保教活動中遇突發(fā)事件、面臨危險時,不顧幼兒安危,擅離職守,自行逃離等。 違反師德行為還包括: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歧視、侮辱幼兒,猥褻、虐待、傷害幼兒;與幼兒發(fā)生不正當關系;采用學校教育方式提前教授小學內容,組織有礙幼兒身心健康的活動;在入園招生、績效考核、崗位聘用、職稱評聘、評優(yōu)評獎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不遵守學術道德規(guī)范,抄襲、剽竊、篡改、侵吞他人研究成果,或提供偽造的學術成果;索要、收受幼兒家長財物或參加由家長付費的宴請、旅游、娛樂休閑等活動,向幼兒推銷幼兒讀物、社會保險或利用家長資源謀取私利;組織幼兒參加以營利為目的的表演、競賽活動,泄露幼兒與家長的信息等。 對于違反師德的行為,處分包括警告、記過、降低崗位等級或撤職,嚴重的會被開除。警告期限為6個月,記過期限為12個月,降低崗位等級或撤職期限為24個月。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張曉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