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陽市科研項目誠信管理暫行辦法》解讀 |
2020-11-30 17:29:21 稿件來源:阜陽公眾網 |
一、制定背景 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聚焦科研誠信建設,先后制定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干意見》《關于進一步弘揚科學家精神加強作風和學風建設的意見》等一系列政策,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營造誠實守信的科技創(chuàng)新環(huán)境,規(guī)范科技創(chuàng)新相關責任主體的科研項目誠信管理。 我市信用聯(lián)合獎懲機制逐步完善,在重點行業(yè)領域建立完善“紅黑名單”管理制度。我市已將信用信息查詢應用嵌入市政務服務平臺,將信用核查嵌入市直單位各項業(yè)務工作流程,在事前、事中、事后監(jiān)管各環(huán)節(jié),全面開展信用信息查詢工作,做到“應查必查”“逢報必查”?!白屖匦耪咛幪幨芤?、使失信者寸步難行”的聯(lián)合獎懲大格局正加速形成。 二、制定目標及意義 有利于推動科研誠信建設,充分調動廣大科技人員的積極性、創(chuàng)造性,保障我市科技事業(yè)的健康發(fā)展,促進創(chuàng)新型城市建設。 三、制定依據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干意見》(廳字〔2018〕23號) 《國家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嚴重失信行為記錄暫行規(guī)定》(國科發(fā)政〔2016〕97號) 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實施意見》(廳〔2018〕65號) 阜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加快政務誠信建設實施方案》《建立完善守信聯(lián)合激勵和失信聯(lián)合懲戒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阜政發(fā)〔2017〕75號) 阜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全市重點區(qū)域和重點行業(yè)領域開展信用試點方案》等四個文件的通知(阜政辦秘〔2017〕199號) 關于做好聯(lián)合懲戒案例歸集和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阜信用辦〔2018〕7號) 阜陽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fā)阜陽市可開展信用承諾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19年版)的通知(阜信用辦〔2019〕31號) 四、制定過程 《辦法》由市科技局辦公室和科技成果轉化服務中心牽頭起草。起草工作堅持以起草高質量條款為核心,深入開展調研,認真組織專題研究,系統(tǒng)分析新形勢、新挑戰(zhàn),廣泛征求了相關部門、縣市區(qū)科技局以及高校、科研機構和專家的意見,并經阜陽市科技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 五、總體考慮 《辦法》起草過程中,著重把握了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認真落實國家和省、市要求。2018年以來,國家、省、市先后出臺了《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干意見》(廳字〔2018〕23號)等政策文件,要求從工作機制、制度規(guī)范、教育引導、監(jiān)督懲戒等方面加快科研誠信建設,將推進信息系統(tǒng)建設、科學開展科研誠信評價作為重要工作予以推進,要求全面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加快完善信用制度和標準體系,使信用意識廣植人心。 二是加強科研誠信與市公共信用的有機銜接?!掇k法》在制定過程中依照上級文件對誠信信息進行規(guī)范管理,推進科研信用信息共享,試行跨部門、跨區(qū)域的聯(lián)合獎懲機制,充分發(fā)揮科技部門在完善信用制度、改善信用環(huán)境中的作用。 三是有效支撐科研誠信信息系統(tǒng)建設。《辦法》出臺前,全市信用制度及財政科技計劃項目和經費等管理制度中,對科研誠信也有相應的規(guī)定,但對于管理科技計劃項目、科技創(chuàng)新平臺、科技成果獎勵等科技活動中出現的科研誠信信息問題仍不系統(tǒng)。《辦法》的出臺,為加強我市科研誠信信息化建設,建立完善科研誠信信息系統(tǒng),健全科研誠信評價體系提供了理論支撐和制度保障。 六、主要內容 《辦法(試行)》分為五部分,共23條政策條款。 (一)第一章,總則。介紹制定依據、適用范圍、相關名詞解釋等。明確了本辦法適用于各類市級科技項目、創(chuàng)新團隊和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yè)研發(fā)中心、孵化器(眾創(chuàng)空間)等創(chuàng)新平臺的申報、評估、認定,包括項目的指南編制與咨詢、申報與受理、評審與立項、執(zhí)行與驗收、監(jiān)督與評價等。以及本辦法所涉及責任主體,包括項目的申報人員、承擔人員、評審評估咨詢專家等自然人,以及申報單位、承擔單位、項目管理專業(yè)機構、中介服務機構等法人和機構。 (二)第二章,失信行為認定。一般失信行為和嚴重失信行為的認定。責任主體的失信行為分為一般失信行為和嚴重失信行為。一般失信行為是指責任主體違反相關管理規(guī)定或約定并造成一定不良影響的行為。嚴重失信行為是指責任主體科研不端、違規(guī)、違紀或違法犯罪,且造成嚴重后果或惡劣影響的行為。 (三)第三章,失信行為懲戒。對不同的失信行為主體制定不同的懲戒措施。對被列入失信行為記錄的申報人員、承擔人員,申報單位、承擔單位,專業(yè)機構、中介服務機構等科技管理服務機構等采取不同的懲戒措施,視情況給予在一定范圍內通報批評等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第四章,信用監(jiān)督與管理。對失信行為的管理、修復、申訴等作出規(guī)定。要求在項目申報、合同簽訂、驗收及參與項目管理、評審和驗收工作中,相關責任主體都應當出具書面的科研項目誠信承諾書。市科技管理部門負責受理科研失信行為的投訴、舉報等相關工作。被列入失信名單的責任主體可通過履行義務、彌補損失等途徑修復信用,由責任主體的歸口管理單位提出申請,市科技管理部門核實后決定是否將其移出失信記錄名單。對市科技管理部門作出的處理決定不服的責任主體,可以自收到處理決定之日起60日內向市科技管理部門提出申訴。 (五)第五章,附則?!掇k法》由阜陽市科學技術局負責解釋,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七、政策亮點 (一)科研誠信實行全過程規(guī)范化管理。建立科研誠信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健全長效管理機制,實現科技計劃項目從源頭申報到驗收全過程規(guī)范化管理,營造科研誠信領域良好生態(tài)環(huán)境。 (二)完善聯(lián)合懲戒制度。市科技行政部門在履行職責的過程中,可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文件,推進科研信用信息共享,實行跨部門、跨區(qū)域的聯(lián)合懲戒,形成“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信用聯(lián)合懲戒機制。 (三)實行信用評級分類管理。對責任主體劃分為自然人、法人和機構,失信行為分為一般失信和嚴重失信,對一般失信的給予一定限制措施,對行為惡劣、影響較大的嚴重失信行向社會公布給予嚴肅懲戒。 八、下一步重點任務 (一)推進科研誠信制度化建設 (二)依法依規(guī)處理失信行為 (三)加快推進科研誠信管理信息化建設 (四)加強科研誠信教育和宣傳 九、答疑解惑 全市行政區(qū)域內科研誠信主體誠信信息的采(歸)集、評價、披露和應用及其管理等,適用本《辦法》?!掇k法》明確科研項目的申報人員、承擔人員、評審評估咨詢專家等自然人,以及申報單位、承擔單位、項目管理專業(yè)機構、中介服務機構等主體對科研誠信信息記錄、歸集、維護、異議處理、修復以及信息安全等管理職責。 (二)誠信信息是如何定義的? 答:誠信信息,是指科研誠信主體科研誠信狀況的數據和資料,包括基礎信息、失信信息和守信激勵信息。 (三)推進科研誠信制度化建設的原則是什么? 科研誠信管理遵循客觀公正、科學合理、鼓勵創(chuàng)新、寬容失敗、標準統(tǒng)一、分級分類、強化監(jiān)督、獎懲并舉的原則。 (四)哪些行為列入科研誠信行為規(guī)范? 1.責任主體要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按規(guī)定簽訂項目合同書并履行合同書相關責任,按要求報送項目執(zhí)行情況、資金使用情況、重大問題或變更事項。 2.科研人員在申報或實施中不得侵犯他人知識產權,不得違反科研倫理規(guī)范,不得違反科研資金管理規(guī)定,謀取私利。 3.評審評估人員要嚴格遵守科研誠信要求和職業(yè)道德,公平、獨立、客觀、公正開展工作。 (五)一般失信行為與嚴重失信行為是如何區(qū)分的? 答:《辦法》根據失信行為采(歸)集失信信息,系統(tǒng)梳理了國家法規(guī)、規(guī)章和我省科技活動管理規(guī)定中的各類失信行為,按嚴重程度區(qū)分為一般失信行為和嚴重失信行為,并總結歸納了其具體表現形式。 一般失信行為,懲罰期2年,嚴重失信行為,懲罰期5年。 (六)責任主體被判定失信后如何補救? 允許失信市場主體開展信用修復,可以說,這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不斷完善的結果。對失信人進行懲罰的目的是“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核心是督促當事人改正。 1.被判定失信后,如果對市科技管理部門作出的處理決定不服,可以自收到處理決定之日起60日之內向市科技管理部門提出申訴。 2.被列入失信名單后,責任主體可以通過履行義務、彌補損失等途徑修復信用,由其歸口管理單位提出申請,市科技管理部門核實后決定是否將其移出失信記錄名單。 3.對失信行為處罰期限屆滿的相關責任主體,由其提出申請并經市科技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可以移出失信記錄名單。 責任主體信用修復完成后,按程序及時停止公示其失信記錄,終止實施聯(lián)合懲戒措施。 |
|
---|